钟涛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www.pudonglawyers.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留言
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法规>关于开展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工作的公告 >

关于开展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0-2-6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房地产律师钟涛 24小时咨询电话 15800502572

收藏该页面

关于开展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工作的公告

上海拆迁律师钟涛律师 ·(2008-1-8 23:53:30)·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工作的公告

沪房地资[2007]628号

 

    各公房承租人:
    为了加强公房租赁管理,维护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统一换发2007年版<<租用公房凭证>>工作。
    <<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新的<<租用公房凭证>>采用多种新技术,实现信息共享,换发后更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和保障公房承租人合法权益。
    公房承租人应当从10月26日至11月15日,凭公房承租人身份证到所在物业公司的一门式受理窗口提交原<<租用公房凭证>>。从提交之日起50个工作日后,公房承租人凭公房承租人身份证和收证收据到原受理窗口领取新的<<租用公房凭证>>。希望广大公房承租人积极配合,按时办理手续。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设立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咨询、投诉、监督电话962121*0。
    特此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C9静态文章发布系统
. TAG: 关于开展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工作的公告

查看[关于开展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工作的公告]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关于我们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