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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6年度本区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的通知

时间:2010-2-6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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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6年度本区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的通知

上海拆迁律师钟涛律师 ·(2007-12-27 23:55:50)·政策法规

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物价局

 

静房地(2006)第039号

 


关于调整2006年度本区已购

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1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11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的规定,经静安区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据2005年度本区三个房屋拆迁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价的实际测算结果,对本区2006年度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调整如下:

1、A级区域: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南。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12230元。

2、B级区域:长宁路(江苏路--万航渡路)、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南;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北。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11490元。

3、C级区域: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北。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10410元。

4、自文发日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基地,其同区域的最低补偿单价按上述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物价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公有住房  市场单价  调整  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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