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户口以及迁入问题
产证,户口以及迁入问题
78产证,户口以及迁入问题
问题: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房屋可能5年内要动拆迁,2房. 当年是外婆留下的,其下有一个儿子(舅舅),一个女儿(我的婆婆),目前里面有3个户口本,1)舅舅以及舅妈一家,2)舅舅的儿子/儿子老婆,外甥一家,3)我婆婆以及其儿子(即我丈夫)母子 因为当时居住情况不好,我婆婆及其儿子为了照顾舅舅儿子结婚,就让出了房子,搬离了那里,目前实际入住的,是1)2)两个户口的人员。
后来发生一件事情,1)2)两家人很多年前,在可以办理产权证实后,私自瞒着我婆婆他们,花钱买下了产权证,产权证上面的名字为 舅舅 以及 舅舅的儿子 而已
我的问题是:
1)是不是他们这种私自买下产权证的行为,因为没有得到所有同住人的同意,是无效的?
2)如果我,作为媳妇,也想把户口迁入,是不是只要我的婆婆和丈夫同意即可?还是要其他两个户口本上面的人都同意?
3)如果动拆迁,分配方法会怎么算?会不会因为产权证上面没有我婆婆以及我丈夫,而且不是实际居住者,就被排除了?还是可以分到1/3? 我的迁入,会不会可以多分配一些?
(个人觉得,这个房子作为外婆的遗产,儿子(舅舅)以及 女儿(婆婆)应该一人一半的。不过当时历史久远,也没有什么公证或者遗产继承,后来产权证又被搞成这个样子,舅舅那人口还占领了实际使用权。。。不晓得,最后我们这边的利益如何获得?)
雷敬祺律师答复:根据你陈述内容判断 房屋应当是公房
1.如果按照94方案购买,必须要经过所有同住人同意,并且产权虽登记为一人,但实际为家庭共有。否则购买行为无效,权利人可以主张恢复到公房状态或者确认产权
2.是的
3.无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