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58拆迁问题
问题:
1.父母都已经过世,现有子女3个,留下房产(私房)3间,宅基地使用证只有1张.通过法院遗产继承,分得一人一间房产.拆迁如何安置?
2.那么各个子女手中的法律文书是否可以看作3户人家?
3.2005年1月拆迁公告贴出后,子女户口迁回娘家有效吗?
4.2005年是以户口拆迁还是以房产拆迁?
5.有产权无户口的人员应该怎么拆迁?可以享受阳光政策吗?
6.2005年1月拆迁公告贴出前过世的人可以享受阳光政策吗?
7 . 如果其中2个子女已签好,第三个子女没有签的话,第三个子女的房子会被拆掉吗?会强迁吗?
钟涛 律师答复:私房拆迁 动迁利益应当属于产权人共有
各子女手上的法律文书仅仅说明你们对房屋拥有权利 但是并不是户的概念
严格意义上来说 拆迁公告颁布之后户口迁入不能认定为安置人口
有产权无户口的人可以获得相应面积的补偿 当然根据政策也有其他补偿
房屋是否会被拆 是否强迁无法答复,看拆迁人是否申请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