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居住房屋拆迁补助费现行标准-上海拆迁律师
1、临时安置补助费
以期房调换的,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临时安置过渡期内,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以上的,增发100%。
2、搬家补助费
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以期房调换的,应增加一倍计费,并一次付清。对强制执行的被拆迁人,不发给搬家补助费。
3、家用设施移装费
(1)电话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2)煤气拆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3)有线电视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4)空调拆装费,每台400元;
(5)热水器拆装费,每台300元;
(7)由供电部门批准安装并由被拆迁人出资的10安培以上电表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8)其他家用设施移装费标准,由各区县物价局会同房地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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