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组成内容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本质上是一份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多少、组成方式、给付对象均是由合同双方自由约定。当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还要受到经济法的干预,政策的调整,因此比如建筑面积单价的确定,安置的方式都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也因此,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构成比较复杂,除了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外,拆迁人(开发商)也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内容。
常见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组成内容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内容可以由以下部分组成。
1. 货币补偿安置款
2. 一次性补贴费
3. 拆迁基地口径补贴费
4. 增搭建补贴费
5. 高层房屋补贴
6. 非居住面积补偿
7. 早签约奖励费
8. 搬迁奖励费
9. 速搬奖励费
10. 建筑面积额补贴费
11. 房屋装潢补贴费
12. 搬家费
13. 特殊对象补贴如大病特困补贴
14. 设施移装费:电话、煤气、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表
15. 过渡费
16. 交通补贴
17. 个案补贴费
18. 其他
19、劳动模范奖,三八红旗手将等到上海市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