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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解答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细则之一:颁布和生效时间

时间:2012-7-2来源:上海拆迁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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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解答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细则之一:颁布和生效时间

 

一、新征收和补偿标准生效时间

钟涛律师按:《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已经20111010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1019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拆迁”一词成为过去式。

二、新标准颁布之前已经做出拆迁许可的拆迁活动如何协调

20011029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671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同时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区(县)人民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钟涛律师解答,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已经于20126月份发布今年首份征收公告,对新黄浦区辖内地块进行征收和补偿,前期征求居民已经工作已经陆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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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房屋征收补偿谈判、拆迁款拆迁房分割、强制拆迁诉讼、拆迁安置房购买、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

三、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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