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www.pudonglawyers.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留言
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农村房屋拆迁>区规土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

区规土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时间:2013-12-19来源:上海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房地产律师钟涛 24小时咨询电话 15800502572

收藏该页面

 第十一条(责令交地决定)     经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补偿后,被补偿人已经接受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且在具体补偿方案中明确的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和交出土地的,区(县)征地事务机构应当将有关实施补偿和拒不搬迁交出土地的情况报告区(县)土地管理部门。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施补偿和拒不搬迁交出土地的情况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责令被补偿人限期搬迁和交出土地。

 

区规土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C9静态文章发布系统,演示站
. TAG: 强制拆迁 征收补偿 动迁谈判 诉讼时效 拆迁律师 上海律师

查看[区规土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关于我们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