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xx路××弄××号王先生居住祖传私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属于旧里,2012年6月因旧城区改造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王家夫妇俩有儿子、媳妇、孙子,儿子三口之家在外借房居住,经评估假设该房评估单价为19500元/M2,该地块房屋评估均价为20000元/ M2,套型补贴面积为15 M2,价格补贴系数为0.3,折算单价为9000元/ M2。征收开始后,王先生积极与征收事务所协商,选择一套一室一厅,房价396000元和一套二室一厅,房价540000元,试问王先生还能补偿多少金额。
解:1.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20000×100%×18=360000元;
2.被征收房屋价格补贴:20000×0.3×18=108000元;
3.被征收房屋套型补贴:20000×15=300000元;
4.经核查认定该户享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
9000×22×5-(360000+108000+300000)=222000元;
5.居住困难户补贴:120000+50000=170000元;
6.签约奖励费:150000元;
7.搬迁奖励费:50000元;
8.协议生效后速迁奖励费:30000元;
9.无认定建筑面积外使用面积补贴:100000元;
10.建筑面积奖励费:18×5000=90000元;
11.装潢补贴:18×500=9000元;
12.搬场费:500元;
13.家用电器设备迁移费:1000元(暂估);
以上合计:1590500元;
14.利息补贴:(1)一天利息:1590500×6.10%/360=269.51元;(2)总利息补贴:269.51元×122天=32880元
答:王先生安置该套房屋后能得:
1590500+32880-(396000+540000)=687380元。
注:评估价格中评估单价高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单价核算,如果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核算。价格补贴和套型补贴均按评估均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