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申贝地块)
黄府征〔2013〕3号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保屯路、南至795街坊22丘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一期)、西至795街坊22丘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一期)、北至瞿二小区。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黄浦区765街坊22丘申贝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发布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告,黄浦区765街坊22丘申贝地块已经启动签约补偿方案公布解答,本地块委托上海市黄浦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场办公地址如下:西藏南路1407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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