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www.pudonglawyers.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留言
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强制拆迁>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时间:2014-9-28来源:上海拆迁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房地产律师钟涛 24小时咨询电话 15800502572

收藏该页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杨府房征[ 2014 ]1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第二毛纺厂,南至锦州湾路,西至冶金设备总厂,北至河间路。即:锦州湾路101149号(单号)、锦州湾路97弄全弄、97弄旁公共厕所。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C9静态文章发布系统,演示站
. TAG: 上海市 杨浦区

查看[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关于我们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