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www.pudonglawyers.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留言
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强制拆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15)4号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15)4号

时间:2015-6-23来源:上海拆迁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房地产律师钟涛 24小时咨询电话 15800502572

收藏该页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15)4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
范围内的房屋。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周家嘴路,南至周家嘴路,西至弄地,
北至金田路。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
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虹口区157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201 5年6月1日

C9静态文章发布系统
. TAG: 拆迁安置 征收补偿 动迁谈判 诉讼时效 拆迁律师 上海律师

查看[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15)4号]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关于我们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