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是私房,比较特殊,在96年的时候拆迁过一次,当时拆好是村里统一造的洋房,在拆之前是有土地证的,但是这次拆好以后,新造的洋房至今没有把房产证办下来,去村委会问过,说是整个村当时拆迁的所有户的洋房在一个大证上,最近听到一点风,可能要拆迁,咨询了当地派出所的朋友,说像我们这种情况,土地当时第一次拆迁的时候已经让开发商买下来了,现在在拆迁的话可能就赔我们点钱了事了,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有啥办法么*?
钟涛律师解答,其实这样情况上海地区是比较常见的,以前上海城区还远远没有这么大,郊区的农村拆迁改造,基本上拿出大部分的土地化为国有,进行商业开发,同时村里保留一部分土地,用于同一建造洋房,分配给村民用于拆迁安置,这样的房子全上海根本没有一个办出小产权证的,大家都是无证的,如果今后再次遇到动迁,到底算是农村宅基地房屋,还是城市私有房屋,现在也没有统一答案,算多算少各方都不满意。所以拆迁过程尽量避开这样的小区,客户如果遇到这样的房子,不用着急,政府肯定会同意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标准,不会完全当做无证房屋的。 .
TAG: 拆迁标准 征收标准 国有土地 拆迁律师 上海征收 补偿原则